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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县农村五保

    信息发布者:shuangmiao2g
    2017-04-29 15:40:54   转载
    事项名称 农村五保
    设定依据

    ˎ̥《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456号

    申请条件ˎ̥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可申请农村五保供养,享受农村五保待遇。
    办理材料1.户口本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残疾证复印件 4.石家庄市农村五保审批表
    办理地点赵州镇常家庄村南环翠路赵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6、7、8月下午2:30-17:30)
    联系电话0311-85941881
    办理流程ˎ1.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在本范围内公告,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乡镇人民政府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县民政局审批 4.县民政局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5.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流程图赵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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