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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县商务局关于承接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shuangmiao2g
    2017-05-02 15:23:27    来源:政府办   转载

    各相关企业: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45号)、《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冀商建设字〔20161号)、《石家庄市商务局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商〔2016〕10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现就项目承接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在“独立、客观,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原则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原则,凡有意承接赵县2016年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项目的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企业能够深刻理解“以政府为引导、以市场为主体”的思想;投资愿望明显有足够的资金确保项目体系建设和运行

    2、从事电子商务工作,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3、有明确的实施方案或计划。方案中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等内容必须是一个体系,而非单个项目。

    4、有专业团队(专业人员)确保体系(项目)运营。

    5、申请承接企业应承诺,如果因为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原因,不能按时进度完成建设任务的,自动放弃承办资格,否则县政府有权中止承办企业承办资格。

    6、在体系建设中,能够充分整合利用当地现有资源;在工作人员录用上,能够充分吸收当地人员就业。

    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8、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确定程序

    1、企业申请;2、邀请3-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3、确定申报企业评审答辩顺序;4、召开评审答辩会,专家组评审打分并公布结果;5、政府审核确定;6、签订承办协议。

    四、申报内容

    1、企业承办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申请书。

    2、企业承办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总体方案,包括企业情况及优势、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实施内容及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建设模式、保障措施、工作时间节点等内容。

    3、证明企业合法身份的有关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有关按时完成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和保障体系正常运行的承诺书。

    5、企业有关成功案例。

    、申报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5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需提交8份,报赵县商务局电子商务科评审会时间另行通知。

    、项目建设和验收标准

    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建设和验收标准按照《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冀商建设字〔2016〕1号)规定内容执行。

     

    赵县商务局地址:赵县石塔西路226号

    联系人:耿宁    联系电话:87291679    15031138779

    邮箱:smj492155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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